(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披露的内容。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误导投资者或实施违法行为。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并接受事后监管。不符合暂缓、豁免条件的信息应及时披露。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部审核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文件、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等步骤。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登记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公司还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材料至江苏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