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规定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制度和运营规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78862035.2元,总部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东新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钨钼系列产品采选、冶炼及深加工,以及相关进出口业务。公司股份总数为21394310176股,其中A股占81.61%,H股占18.39%。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至11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优先,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设有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合规。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可续聘。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确保股东和董事的知情权。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解散需依法进行清算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