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素权))
本人陈素权,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三、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况。
四、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五、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
七、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九、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