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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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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光新材”)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华光新材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11月9日和2024年1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三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分别为1,851,000股、1,047,330股和1,390,300股。2024年9月19日,1,600,000股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份数为2,688,630股。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总股本90,085,52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208,938.53元(含税)。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显示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本所律师认为,华光新材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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