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作为公司常设机构,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并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处置权。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由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