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水井坊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28日修订))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上下半年各一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明确提议人、理由、时间和提案等内容。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召开,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方式进行。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还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会应严格遵守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不得越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