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制定))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管理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适用于董事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若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仍需履行职责至新董事就任。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被股东会决议解任的,分别自决议通过之日或决议作出之日自动离职或解任生效。
离职董事需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或其他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和后续履行计划。离职董事应在离职生效后3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包括未完结事项说明及处理建议、移交公司文件、印章等资料或财产。董事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继续有效,直至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董事应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或其他资料。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