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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为: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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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934号。公司已发行40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93.50元,募集资金总额37.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27亿元。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智能座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5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共计2.85亿元,拟全部置换。其中,智能座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23亿元,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1.62亿元。此外,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891.51万元,拟全部置换。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监事会及保荐人同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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