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本规则。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股东会通知应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股东会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的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