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董事会秘书日常工作,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且须经交易所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联络,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等重要文件。董事会秘书还需帮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事务。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应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后续培训。若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如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或违反法律法规等,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职责并在三个月内完成聘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前需接受离任审查并移交相关事项。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