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等。
信息披露原则包括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董事和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质量,不得误导投资者。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和中期报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内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件等。临时报告用于披露重大事件,如重大诉讼、资产变动等。公司应关注股票交易异常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重大交易和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标准也需披露。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提供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公司还应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制度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