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迪哲医药:股东会议事规则)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信息。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须合法合规。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提案、表决、计票、监票等程序,以及决议的执行和修改机制。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