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煤股份”或“公司”)委托,就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平煤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5月27日股本2,350,539,838股(已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元(含税),共计1,410,323,902.8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的60.03%。
平煤股份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4.3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0万元,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5月27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共计124,611,522股,不参与本次分红。
根据计算,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57元/股,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60元/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