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传音控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现金红利1.5元(含税)。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4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5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1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40,350,57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10,525,862.50元。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以下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深圳市传音投资有限公司、新余传佳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传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传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传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元。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现金红利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为1.5元。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公司董秘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33979932。特此公告。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