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陆毅))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陆毅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或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