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升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董事担任的委员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及ESG议题政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和决议应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并保存不少于十年。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