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审议交易的标准为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0%以上。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关资格和工作经验,履行监督、咨询等职责。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职责履行审议和建议职能。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董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