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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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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德创管理增持公司股份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德创管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等。增持前,德创管理直接持有公司9,500,000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5.86%,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85,814,000股,占52.93%。

根据明新旭腾2025年3月6日公告,德创管理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实际增持期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5月26日,增持1,496,000股,占总股本0.92%,成交金额2,561.18万元。增持后,德创管理持股比例增至6.78%,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87,310,000股,占53.85%。

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且因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过50%,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明新旭腾已按规定披露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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