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华激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22日、5月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