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金宏气体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金宏气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15.9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分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其中“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尚在建设中。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新增全资子公司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为共同实施主体,负责运输设备采购及运营。金宏气体将以无息借款方式向金宏物流提供不超过7,500万元的募集资金,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金宏物流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保荐人东吴证券对此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