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2025)承义法字第00120号。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3日在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34人,代表股份总数581,445,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663%。会议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