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应在出现法定情形时两个月内召开。
股东会依法行使多项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特定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