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盘江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营业收入扣除表与我们在审计盘江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如下: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889,973.49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18,021.03万元后,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871,952.46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为940,336.61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20,059.73万元后,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920,276.88万元。营业收入扣除现金额的比重分别为2.02%和2.13%。
本核查报告仅供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雷小兵、清华,中国·武汉,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