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通地铁公司章程)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宗旨、股份、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及高管职责等。公司注册资本为47738.1905万元,住所位于上海浦电路489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地铁经营、轨道交通投资等。章程规定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公司重视股东回报,利润分配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3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得到有效监督。章程还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以及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维护公司利益。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