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及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需配合其工作。
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内部审计监督,证券部负责联络和会议组织。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重大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监督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至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