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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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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许韬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选举监事等议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40,497,0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570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10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34,7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22%。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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