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14点在张家港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63473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403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