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名称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登州路56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啤酒、预包装食品销售、饮料及威士忌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4,196,788元,股份总数为1,364,196,788股,其中A股709,127,610股,H股655,069,178股。
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设立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也作出了详细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