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并提前20天公告通知全体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1,208,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473%。
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确认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其中,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票。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