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该计划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总计不超过260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A股股票,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625.090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778%。存续期为84个月,首次受让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3期解锁,每12个月解锁一次。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并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会审议时,相关董事、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应回避表决。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融资时的参与方式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