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宝丰能源: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登记在册的A股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前十大股东中,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14211270股,占比35.65%;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00000000股,占比27.27%;党彦宝持股552000000股,占比7.5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180304778股,占比2.46%;胡亦对持股54638995股,占比0.75%;张龙持股44844146股,占比0.6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40667652股,占比0.55%;阿布达比投资局持股36006071股,占比0.49%;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持股31915517股,占比0.4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236465股,占比0.40%。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前十大股东名单一致。特此公告。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1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丰能源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