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公告。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海淀区中坤大厦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576,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095%。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监事薪酬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审计机构及授权董事会发行A股股票等11项议案。其中第11项议案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其余议案获得过半数同意票。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