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14:30召开,由董事长臧牧主持,实际时间、地点、内容与公告一致。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
现场出席股东9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63,081,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354%;网络投票股东8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460,443股,占1.9633%。总计17名股东参与,持有表决权股份数65,542,007股,占52.2987%。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等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