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收到股东由鑫堂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一萍、吴莉萍、熊波的通知,由鑫堂与一致行动人间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吴一萍、吴莉萍、熊波因个人资金安排需要,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由鑫堂转让合计持有的52219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转让价格为5.97元/股,合计转让价款为311752265.70元。过户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转让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由鑫堂为现任董事兼总经理,新增持股份的75%自动转为高管锁定股。本次股份转让是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仅涉及内部持股结构变化,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变,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