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原重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大会。
本次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集,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陶家晋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名,代表股份1,710,274,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819%;网络投票股东413名,代表股份23,703,766股,占总股本的0.7052%。中小投资者共424名,代表股份57,765,406股,占总股本的1.7186%。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全面预算等在内的十二项议案。第十项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余议案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