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应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公司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况时,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还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公司财务部应设立台账记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