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109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8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52,730,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626%。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