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电电机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金杜律所指派律师出席了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通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共有164名股东参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5,015,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0%。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调整香港全资子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金杜律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