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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驰科技: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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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70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佳驰科技成立于2008年7月18日,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40,001万元,法定代表人姚瑶。

本激励计划旨在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对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共计62人。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118.70万股,预留29.675万股,授予价格为27.96元/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期分三次,分别为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

激励计划的实施需满足公司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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