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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 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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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受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于4月12日和4月30日发布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4层召开,由董事长余德忠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人,持有943,700,684股,占总股本61.8503%。网络投票股东367人,持有11,589,589股,占0.7596%。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及高管薪酬、监事薪酬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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