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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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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变化,仍遵守承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减持时遵守法律法规,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要求变化,自动适用新要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时,不减持股票。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拒绝履行承诺。若违反承诺减持股份,违规所得资金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现金股利直至违规资金上交。承诺人:柏建国、邓礼宽,2022年9月28日。此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承诺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若公司上市当年及后两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锁定期限分别延长6个月。特此承诺,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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