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制定))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制定),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细则规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细则适用于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两者分开投票。股东投票时需注明持股数及投票权数,累积票数按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计算。股东会主持人须宣布累积表决票数及计算方法。投票结果由监票人核对,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过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若出现票数相同无法决定当选者,将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在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