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不提前赎回“强联转债”的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3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1.89元/股)的130%(即28.46元/股),触发“强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强联转债”的议案,决议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并在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8月13日)如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8月1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上述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强联转债”情况,且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收到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强联转债”的计划。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强联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