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贝肯能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98.76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平安大道2500-1号。公司宗旨为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服务质量,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钻井工程服务商。经营范围涵盖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等。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如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等。公司可在特定情况下回购本公司股份,如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优先考虑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2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确保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