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中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78318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078318股,注册资本减少1078318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申请债权,不影响其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继续履行。债权人应根据相关法律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26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申报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126号立方营销大楼6层证券部。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