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柏诚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12日在无锡市召开,会议通知提前二十日发布,符合相关规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董事长过建廷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375,10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14%,网络投票股东269人,代表股份6,813,600股,占1.29%,合计274人,代表股份381,917,600股,占72.43%。
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中议案5、6、8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过程、表决权行使及计票监票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