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晶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这些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并提交正式提案。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或视频表决方式。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