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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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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于2025年5月发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148.2781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担任。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线、电缆制造及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及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份集中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司可采用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需按《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除非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特定情形。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等。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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