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剑文(已离任))
本人作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剑文,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出席5次股东大会和9次董事会,均亲自出席且无缺席。参与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确保公司重大事项依法依规进行。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会议和决议均符合法定程序,未损害股东利益,本人对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重点关注事项包括: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泸州东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2.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健全;3.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4.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和股东回报规划;5. 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薪酬发放程序合法合规;6.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支持,确保履职顺畅。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