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七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财务决算报告暨财务预算方案、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33,328,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12%。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